〖授课方式〗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无锡东亭学信会计职称考试独门秘籍---实操型考试法
〖发布单位〗无锡学信教育会计培训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49.80.153.235
〖开课形式〗滚动开班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5日
〖主办地区〗江苏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00号学信教育(金锡苑旁,锡山区劳动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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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编制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期限应当符合要求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5)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 28、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29 、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税收会计的税收年报;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单位决算;财政总决算的总预算 定期: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3)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市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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