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无锡东亭学信会计实操课,创业、就业都需要
〖发布单位〗无锡学信教育会计培训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49.80.153.235
〖开课形式〗滚动开班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5日
〖主办地区〗江苏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00号学信教育(金锡苑旁,锡山区劳动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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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期限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属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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