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学会计实操课程,到无锡东亭学信,真账实做,随到随学
〖发布单位〗无锡学信教育会计培训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49.80.153.235
〖开课形式〗滚动开班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5日
〖主办地区〗江苏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00号学信教育(金锡苑旁,锡山区劳动局对面)
〖百度搜索〗
66、移交后的责任: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而在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得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应负的责任。 67、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对违法者的制裁。(违反法律规范的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所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已构成犯罪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68、行政法规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其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相对人实施的一种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形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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