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广州农讲所附近考会计【仁和会计】会计考证培训班
〖发布单位〗广州仁和会计培训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13.64.254.254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3日
〖主办地区〗广东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广州越秀中山五路中旅商业城
〖百度搜索〗
广州农讲所附近考会计【仁和会计】会计考证培训班
拒收商品与拒付货款的处理
(一)本企业拒收商品和拒付贷款的核算
企业拒收商品,如果拒收的商品未付货款,会计上不作处理;如果拒收的商品已经支付货款,应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货款。
企业拒付货款,由于支付货款前未作任何会计处理,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和发票联、结算联等单据后,经与合同核对,发现不符,如果拒付全部货款,不作任何会计处理,只需填制“拒付理由书”转交银行,退回所有的结算凭证。如果拒付部分货款,对符合合同规定的商品,应作正常购进核算;对不符台合同规定的商品,只需填制“拒付理由书”,会计上不作处理。
(二)购货企业拒收商品与拒付货款的核算
商业企业的异地商品销售,采用“发货制”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在商品运出,办妥托收货款手续,并已作商品销售人账以后,由于质量、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因计价、发货差错等原因,致使购货单位提出拒收商品和拒付货款时,应及时会同业务部门与购货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待查明原因后,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中旅商业城
广州市芳村一号文化广场(芳村地铁口)
此信息由广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发出,最终解释权归广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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