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江苏物流师培训周末班
〖课程名称〗物流师职业资格
〖发布单位〗常州市振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17.63.11.58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0日
〖主办地区〗江苏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48号申龙商务广场东座14楼12B-03
〖百度搜索〗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资格考试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物流师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的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物流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有效提升物流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常州振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咨询工作,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考试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鉴定级别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
三级(高级技工)助理物流师
二级(技师) 物流师
一级(高级技师)高级物流师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四、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六、申报条件
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标准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七、报名方法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二份
3.二寸蓝底照片5张 4.国家职业技能申请表一份
5.单位工作证明一份
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结束前10天将上述资料上报至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