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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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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考试通知

〖授课方式〗北京人力资源师培训周末班

〖课程名称〗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考试通知

〖发布单位〗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北京)中心 → 进入主页

〖原  价〗¥3,800    〖优 惠 价〗¥3,800

〖学习时间〗3天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17日

〖主办地区〗北京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

〖百度搜索〗人力资源法务,法务师,高级法务师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公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

举办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国家职业认证报考通知

---企业最紧缺的人才,企业最实效的岗位

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资纠纷日益增多,给人事管理者带来颇多麻烦,企业败诉案件中有80%以上是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及相关法律知识匮乏有关,企业的管理层和人力资源部门迫切想了解和加强处理相关劳动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技巧。在国外众多大型知名企业中、有近90%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拓展了人事法务,国情和市场决定了对人力资源法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倍增。目前中国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为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家职业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推出了《人力资源法务师》取证核心课程项目。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是运用和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用于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破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难题,培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高级复合型人才而专门开展的职业认证考试。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将最新最合适法律法规应用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创造出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从而加强人力资源工作者在市场经济压力下的法务意识和操作技能。铸就高级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为学员日后职业生涯带来新的提升和保障!使HR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更加专业,助HR更上层楼,身价倍增。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可作为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全国通用、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终身有效!

一、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授课大纲:

第一部分 劳动就业制度                第二部分 劳动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部分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五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六部分 劳动立法的趋势与展望

第七部分 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等

欢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劳动就业制度

第一章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

第二章   员工招聘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劳动合同制度概述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试用期制度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六章   企业裁员

第七章   劳动合同续延与终止

第八章   经济补偿及赔偿制度

第九章   劳动报酬制度

第十章   工作时间制度

第十一章 休假制度

第十二章 特殊员工的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

第十四章 劳务派遣用工制度

第十五章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第十六章 特殊情况下的用工形式

第三部分 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章   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四部分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一章   劳动监察概述

第二章   其他部门劳动监督检查

第五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一章   劳动争议成因和预防

第二章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

第三章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审理

第四章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审理

第六部分 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

第七部分 劳动立法的趋势与展望

二、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劳资部、行政部、招聘主管、培训部、企管部、社保主管、总监/经理及相关从事人事工作专员;企事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办公室、综合部、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或相关专业人员。劳务公司、人力资源公司、人才服务公司等。政府部门、机关组织、事业单位人事部法务从业人员。并希望掌握劳动法律和处理争议相关知识的人员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致力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

三、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所需材料:

将报名回执表填写后传真至010-52285651。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2寸蓝底证件照4张、提前邮寄到我中心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颁发机关: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颁发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岗位能力证书;该证书国家统一印制,编号,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是从业人员升职、加薪、求职、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出国可作为专业能力凭证。国家人保部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全国各地劳动部门所认可,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全国性。中国职业技能鉴定官网:www.cettic.gov.cn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06月20日至23日          南京市(20日全天报到)

2013年07月11日至14日          青岛市(11日全天报到)

2013年07月18日至21日          深圳市(18日全天报到)

2013年08月15日至18日          杭州市(15日全天报到)

详细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在开班前一周前发放通知

六、收费标准

全国统一费用:高级3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专家串讲费、考试费、考核鉴定费、证书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相关费用请汇至我中心账户。

七、单位全称: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北京)中心

帐   号:0200226309200049826   

开 户 行:工行北京洋桥支行  工行北京玉林支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6226990     联 系 人:韩飞主任18810005231

报名传真:010-52285651

E  - mail :China_hrfws@163.com     QQ咨询:370919269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是新兴稀缺型职业

------授课现场

1、中国《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变化与企业应对策略》

1、当前劳动关系的热点问题及变化趋势:收入分配;社会保险法;就业问题;劳动争议等;

2、典型企业案例:

1、富士康员工“十三连跳”案…             2、南海本田员工罢工要求加薪案…

3、某知名企业裁员引起员工集体罢工案…     4、某知名企业人事劳资纠纷处理案…

3、企业管理应对策略:

1、工会的性质、权利范围、组建及与人事管理工作的关系

2、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及管理策略

3、薪酬制度的建设、工资架构、工资支付管理与风险控制

4、恶性事件和集体纠纷的预防与应对

2.《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等主要法律法规的释疑及2011年典型劳动争议处理

1、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      

2、工时制度与休息休假、年休假管理、加班管理的风险控制

3、工伤问题法律风险预防和应对               4、企业裁员规范操作和风险预防

5、涉密法律问题解析及对策                   6、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策略及风险控制

3、劳动合同法条件下人力资源管理挑战(招聘、合同、薪酬、绩效、劳资、社保、人事管理)

1、劳动合同法下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思路             2、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和生效执行

3、招聘与录用、离职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     4、新法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实务

5、劳动报酬管理中的法律规范与实操指导

6、劳动法律关系(主要是劳动合同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监察制度)

7、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五险的法律制度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争议防控)

8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提升(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制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制度、促进就业的各种措施)   
 9、人力资源法务管理(人力资源法制化管理概述、人力资源计划、员工招聘与选拔录用、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背景: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企事业打造高级复合型人才而专门开发设置的职业岗位认证。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强调的是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整体规划,以提升人力资源工作者将人力资源法律运用到企业管理中的能力,帮助企业构筑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务防线。将邀请人保部人力资源法律实务的专家进行全面授课,运用HR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讲解,使HR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更专业,助HR更上层楼,身价倍增。成为一个经验丰富极具潜力的人力资源职场达人,成就新时代企业HR法务专家。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旨在让人力资源管理者站在一个高度,俯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发现风险,预防风险,建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防火墙.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结构:秉承“全景剖析现状、聚焦经典案例、关注热点难题、预防和解决之道”之理念,以企业人才经营战略与实践为主题,让HR从业者切实收获人事精细化管理之道。课程以人力资源管理模块来划分章节,涵盖了从现代企业管理、新劳动法深度解析、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员工入职、合同设计与签订、合同终止、企业裁员、企业变革中合同处理、制度设计与完善程序、假期与员工休假、工作时间与工时制度、工资与福利制度、劳务派遣用工、劳动争议成因和预防、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等。在每一模块下面以满足实际操作为目的设立若干子项,在每一子项下面展开重点阐述。

一、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的含金量和权威性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在国家相关部门都有备案,持证者的相关信息在人保部有专门备案,所有信息都可以在中国职业鉴定官方网站以及人保部认证的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全国各地劳动部门所认可,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全国性。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05月16日专门发文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文件规定:凡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的学员,完成规定内容培训,经鉴定、评审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证书是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是企事业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年度考评、组织考核、职称晋级、加薪、法律公证、职业能力鉴定的有效证件。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出国可作为专业能力凭证。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是表明持证者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法务工作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持证者求职、任职的重要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以及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参加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担心学不会,考不过怎么办

首先,以案例分析、技术应用、实际操作等和知识运用为主,区别于一般人力资源培训程式化、教条化、书本化的教学模式,强调学员工作能力的真正提升,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最实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务知识和实操经验!,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帮助学员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而且法务师课程设置是按照HR熟悉的劳动管理模块设计,其次人力资源法务师也是一门管理课程,老师会运用HR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式进行讲解。认真学习,经过自己的努力取证肯定没问题的。                                                                                                                                        

三、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和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区别

首先,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适应的主要是原有的人力资源法律标准及市场环境,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慢慢脱节,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后,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新时代新环境,为和谐企事业劳动关系,破解企事业人力资源管理难题,开设的新培训认证,符合现在市场及企事业的需要,补充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的不足。

其次,人力资源管理师持有者不一定了解并精通人事法务知识,但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持有者不仅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持有的相关能力,还对国内外新的人事法务知识比较了解,综合能力适应性要强,更具实用性。在“依法治国”的中国发展环境下,一个合格HR、必须精通本国的人力资源法务实务。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年以上。                               (3)具有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专业、经济管理类专业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立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名备案回执表

报名传真:010-52285651         报名邮箱:China_hrfws@163.com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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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联 系 人

 

职务

 

手  机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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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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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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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参加于2013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  市举办的《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取证课程。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并准时参加培训、考试,我明白提供虚假的信息将会导致我以后丧失申请资格。

学员签字:

是否需要住宿:

住宿 ( )   不住宿  ( )

备注:

1、请将回执表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我中心办-韩飞主任 收

2、报名后请将所需款项汇至我中心,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3、邮寄地址:北京市马家堡西路36号院3号楼2529室 韩飞主任 收

邮政编码:100068

国资教培企业管理发展(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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