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江苏其它资格认证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发布单位〗常州振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学习时间〗0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26日
〖主办地区〗江苏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常州市怀德中路48号申龙商务广场东座14楼
〖百度搜索〗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
一、考试对象
从事对二次流通的商品、积压闲置物品、执法部门提供的罚没物品、抵债物资、抵押物品、古玩、字画等鉴估物进行鉴定,并估算其价值工作的人员。
二、级别
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工)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工)
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工)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技师)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六、申报条件
鉴定估价员(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鉴定估价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估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鉴定估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七、报名方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复印件2份、各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蓝底两寸免冠证件照5张。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19-88294529 黄老师
QQ:941583043
网址:http://www.jsatc.org
地址:常州市怀德中路48号申龙商务广场东座1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