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景观设计师是运用专业知识及技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室外空间环境创造等方面工作的专业设计人员。
职业要求
从事景观设计行业的专业人员,要求是具备美学,绘图,设计,勘测,文化,历史,心理学等各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职业性质
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
(1)景观规划设计; 景观规划设计
(2)园林绿化规划建设; 园林绿化规划建设
(3)室外空间环境创造; 室外空间环境创造
(4)景观资源保护。
(5)废旧工厂改造设计
(6)旅游、度假景点规划设计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景观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概况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向前推进,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景观设计的热潮。沿着改革开放的足迹,景观建设已经成为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景观设计师的需求日益提高。目前已有上万计的设计人员从事景观设计工作,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各大城市,尤以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和重庆为多。景观设计师从事的工作领域涉及环境景观建设的诸多要素,需要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素质。它的专业及核心是景观与风景园林规划及设计,其相关专业及知识包括城市规划、生态学、环境艺术、建筑学、园林工程学、植物学等等。
由于景观设计专业长期包含在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及园林设计诸专业设计之中,从事景观设计专业的人员资格参差不齐,影响了景观建设的质量提升。规范景观设计的职业标准,极大地有利于我国景观建设的发展,缩短我国城市建设与国际城市建设的差距,提升我国设计人员国际交流的起点。
职业岗位
景观设计师适应的就业领域宽广,能参与景观建设的全过程,具体岗位有:
(1) 设计院、所的专业设计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者。
(2) 专业学校和大专院校的专业教育工作者。
(3) 景观设计员(师)国际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者。
(4) 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的公务人员。
(5) 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景观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者。
(6) 城市投资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环境建设工作者。
(7) 施工企业的景观建设施工和施工管理工作者。
申报条件
一、助理景观设计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景观设计师:
1、已通过助理景观设计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景观设计师:
1、已通过景观设计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景观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统一编号,网上注册登记管理,国家承认,全国范围通用。
考试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519-82231886,15961103672,QQ:1871118050
报名网站:www.jsatc.com,www.jsatc.org,www.jsatc.cn,www.jsat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