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湖南营养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湖南京鑫职业培训学校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83.2.40.102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0日
〖主办地区〗湖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
〖百度搜索〗 公共营养师,营养师培训,公共营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日常膳食营养指导、食品生产企业新产品研发、临床患者特殊膳食辅助治疗、老年群体健康正确的饮食结构已成为城乡居民工作、生活中不可缺的重要部分。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职业标准的规定,《公共营养师》已列入就业准入职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营养专业人员培训,提高营养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要求,我中心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从2010年3月起,面向社会举办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为有志从事营养事业的人员提供权威、正规、实用的营养师考证培训。现将有关考证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医院、公共卫生业务部门、政府计划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专业运动队、托幼机构、养老院、宾馆饭店、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企业及营销部门、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等单位开展食品营养咨询和指导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次正规考证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者。
2、高中毕业后从事本职工作15年的以上,或大专毕业从事本职工作7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经本次正规考证培训并达到规定标准课时者。
(二)助理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次正规考证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者。
2、高中毕业后从事本职工作5年的以上,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在校大专、本科生,经本次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者。
三、培训内容及师资
1、培训内容:
基础课程:营养学基础、各类食物的营养价值、特殊人群的营养、社区营养、营养与相关疾病、食品卫生及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
技能课程:膳食调查、膳食计算、膳食营养评价、食谱设计与制定、营养软件的使用、糖尿病病人的食谱设计与评价、营养宣教、营养咨询的方法、步骤和实战演练等。
应用课程:临床营养、学校幼儿园营养、餐饮烹饪与营养、运动与营养、食疗与药膳、保健品营养等。
2、培训教材: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颁培训教材。
3、培训师资: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资深营养专家、高等院校教授。
四、考核鉴定
培训期满,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试。鉴定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成绩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对已聘的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按业绩贡献相应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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