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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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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

〖授课方式〗湖南物业管理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注册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

〖发布单位〗湖南京鑫职业培训学校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83.2.40.102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30日

〖主办地区〗湖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

〖百度搜索〗长沙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师,管理师考试

关于开展注册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

资格考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物管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的要求以及2003年国务院第379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提高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对从事物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规范考证培训工作,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本中心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物业管理员(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公司和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所有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考试内容及相关考试信息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均为25小时,《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12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核鉴定

培训期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事部、建设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培训费用:2800/

六、申报时间:即日起

七、申报材料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担任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和论文、专著封面及内容说明的复印件。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和管理业绩证明,获奖单位出具的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证明。

  (四)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

湖南京鑫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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