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湖南物流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长沙物流师职业资格考证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湖南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中心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83.2.42.24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0日
〖主办地区〗湖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湖南省图书馆
〖百度搜索〗物流师资格证,物流师职业,物流师培训
一、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高级物流师退休以后享受高级职称同等待遇。”
二、申报对象
物流企业、各类工商企业从事运输(配送)、搬运、装卸、储存、加工、保管、顾客服务、定单处理等管理活动和整体规划、设计的人员及有志于从事物流管理的人员,包括各类大、中专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
三、申报条件
(一)高级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八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二)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助理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中专(含高中)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物流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设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在校大学2年级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生。
四、证书
经本中心培训后直接参加统一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以此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唯一的职业资格证明。该证书全国通用,国际认可
五、收费标准
(一)物流师一级:2850元/人(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二)物流师二级: 1350元/人(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三)物流师三级:950元/人(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费)
(团体价格更优)
主要上课时间:每周六、周日
课时:60课时(40人额满开班)
六、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 上半年 4月15日 下半年 10月14日 |
考试时间 | 上半年 5月21、22日 下半年 11月19、20日 |
七、报考材料
1、填写核准表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复印件
4、单位证明工作年限;
5、 获奖证书复印件;
6、蓝底证照2寸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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