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湖南其它资格认证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2012年湖南长沙涉外秘书职业资格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湖南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中心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83.2.42.24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6日
〖主办地区〗湖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湖南省图书馆
〖百度搜索〗涉外秘书证,职业资格培训,资格报考条件
长沙涉外秘书资格证培训招生
一、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
秘书/涉外秘书
二、报考对象:凡从事或准备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全国秘书职业资格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初级)鉴定:
(1) 从事秘书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中等职业学校秘书专业(含中文/新闻/管理/历史/社会/档案/经济等专业)毕业;
(3) 经过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培训并结业。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中级)鉴定:
(1)取得初级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2年,经本级培训结业;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秘书技能为培养
目标的中职以上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高级)鉴定: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二级秘书)鉴定: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涉外秘书
报考等级和条件同上,涉外秘书加试秘书英语。
四、课程内容:商务沟通、接待、沟通、办公室事务与管理、办公环境的维护和管理、
日常办公事务、办公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办公效率和时间管理、常用事务文书的拟写、
会议与商务活动、会议筹备、会议中的服务、会议的善后工作、商务活动、商务旅行、
信息与档案、信息管理、档案管理。
五、证书
经本中心培训后直接参加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考专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以此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唯一的职业资格证明,
该证书全国通用,国际认可。
六、收费标准
合计费用:650元/人其中包括:
鉴定费代收: 320元/人(涉外秘书加收20元一人)
培训及串讲资料费:230元/人
书籍费:81元(自选)
《涉外秘书英语》16元
《基础知识》38元
《三级秘书》27元
团体三十人以上价格面议
七、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 上半年 4月15日 下半年 10月14日 |
考试时间 | 上半年 5月21日 下半年 11月19日 |
八、报名材料
1、填写核准表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复印件
4、单位证明工作年限;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蓝底证照2寸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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