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湖南维修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电梯安装维修工培训简章
〖发布单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培训中心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83.2.41.209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1日
〖主办地区〗湖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湖南省展览馆
〖百度搜索〗电梯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维修培训考证
2、取得本工种职业资格 初级证书后3年
(大专以上毕业1年)
中级证书后5年
(大专以上毕业2年)
2、特种作业人员: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五、培训内容
1、电工、电子技术基础知识;
2、电机、变压器原理;
3、电力拖动、自动控制原理;
4、可编程控制器;
5、电工仪表使用与维修;
6、高低压变配电设备运行及维修;
7、电梯安装及维修相关知识;
六、培训方式
理论辅导与技能培训相结合,重点培养学员的理论知识及动手操作能力。经本中心培训的学员,相关理论及技能知识,能达到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如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本中心免费培训直至考试合格,领取资格证和安全操作证(IC卡)。
七、培训师资
由教授、电气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等专家授课。
八、培训与考核
工作日随时接受培训报名,培训时间为80课时。培训考试时间视具体情况安排。
九、考核鉴定
按要求参加培训班培训,经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操作证(IC卡)》。
十、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对已聘的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按业绩贡献相应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
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
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
十一、培训费用
国家职业资格证(包括培训费、鉴定费、教材资料费等)。
初级工(五级):600元
中级工(四级):750元
高级工(三级):1180元
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请带一寸免冠相片2张、二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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