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北京人力资源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高级人力资源师考试申报条件及报名须知
〖发布单位〗北京乐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23.120.78.104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1日
〖主办地区〗北京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北京朝阳区管庄朗廷大厦B座1015
〖百度搜索〗人力资源管理师
高级人力资源师考试申报条件及报名须知
高级人力资源师考试申报条件及报名须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北京人力资源师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三、报名须知
1、下载并填写《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报名表》,报名时提交。
2、凡报名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考试的学员,下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并按要求填写(鉴定申请表要求贴照片),报名时提交。
3、正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人力资源职称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从业资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张2寸证件照。同时交纳培训、鉴定费,以便提前领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
课程顾问:刘弘老师
电话:15313172262
座机:010-57462262
QQ:2857302810
北京朝阳区管庄朗廷大厦B座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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