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北京人力资源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人力资源管理师个人申报注意事项
〖发布单位〗北京乐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23.120.78.104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18日
〖主办地区〗北京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北京朝阳区管庄朗廷大厦B座1015
〖百度搜索〗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个人申报注意事项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考生,符合个人申报条件的,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但对已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考生,均不纳入省鉴定中心个人申报范围。
(二)其他材料
1.申报条件如提到职称、职业资格证,在报名时必需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申报条件如提到工作年限,在报名时需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格式在页面右侧“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栏中的“常用表格下载”栏下载)。
3.报考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的考生,需携带本专业论文,一式五份。论文格式等相关要求请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省)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1〕14号文)执行。
四、准考证领取: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内,考生携带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边免冠照片,颜色要求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为48毫米*33毫米)一张,凭本人身份证或鉴定费发票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核对准考证的个人资料,如有误应立即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予以更正。
五、成绩复核:在我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请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个人复核申请表》(可在页面右侧“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栏中的“常用表格下载”栏下载),逾期不予受理。
六、答辩安排: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的论文成绩、答辩时间和地点将有专人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候或随时查阅省鉴定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七、证书领取:请留意省鉴定中心网站“领证通知”栏有关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边免冠照片,颜色要求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为48毫米*33毫米)一张,到广东就业服务大厦8楼证书科(810室)领取证书。
八、补考:单科不合格的新报考考生,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每个单科可补考一次。请根据自身情况在成绩保留期内及时参加补考并缴纳补考费用,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单科补考资格。
九、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次考试,不予退款。
课程顾问:刘弘老师
电话:15313172262
座机:010-57462262
QQ:2857302810
北京朝阳区管庄朗廷大厦B座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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