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北京物业管理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上海物业管理师试题山东物业管理师培训
〖发布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1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学习时间〗以学习计划为准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05日
〖主办地区〗北京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路8号朗廷大厦B座1015室
〖百度搜索〗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培训,全一级建造师
上海物业管理师试题 山东物业管理师培训
中建院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郑重承诺:凡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的学员,只要您配合,本中心将帮助考生一次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2005年11月16日颁布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规定的要求:”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职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文件要求: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师只能在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
为配合物业管理师培训工作的贯彻实施,中建院人才培训中心开设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课程。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
招生办公室:佟老师
网址:http://www.95learn.com/index.asp?Uid=tongxy
联系电话:13366951501 010-56266726
QQ:1351059713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路8号朗廷大厦B座1015室
因为专业,我们做的更好;您的顺利拿证,是我们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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