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心理学校
机构介绍
大华心理学校是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2)鲁劳社证字100000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明》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培养心理咨询专业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学校. 学校成立以来,为贯彻国务院"普及心理学知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方针政策,在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员负责、对学校的发展负责的态度来要求员工和教师,各项教学要求均按照国家执行的统一标准严格实施,力争使我校成为我国心理咨询师专业培训的典范. 我校自2002年6月开始筹建,校领导本着为社会服务的原则,及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使该筹建工作顺利进行.在招生过程中,对这一新兴的职业培训作了广泛的宣传介绍,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于2002年10月21日正式开课,共招收了114名学员,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办学原则: 社会力量办学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是培养人才、提高国民素质的公益性事业.根据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华学校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声誉,始终坚持严谨、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办学原则.积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积极拓宽办学思路,注重办学特色,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注重办学的社会效益,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国家培养心理咨询师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师资配备: 学校生存的前提是教学质量,学校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的高低,学习风气的好坏,教师队伍是关键.师资配备上,我们走老、中、青相结合的,权威性、实用性、科学性相统一的道路,聘请山东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师范大学等驻济高校的心理学教授、主任医师或讲师在我校授课,教师均经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师资培训,并获得心理咨询师培训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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