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河南物业管理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物业管理师
〖发布单位〗郑州宏恩教育文化发展公司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学习时间〗半年
〖开课形式〗随到随学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8日
〖主办地区〗河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128号
〖百度搜索〗郑州宏恩职业培训,郑州宏恩教育,物业管理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师统一培训及考核工作。
物业管理师是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 :
应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09年开展四级、三级、二级的全国统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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