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北京职业经理人培训周末班
〖课程名称〗《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政策解读暨城市管理
〖发布单位〗中国建筑人才培训网 → 进入主页
〖原 价〗¥2,800 〖优 惠 价〗¥2,800
〖学习时间〗2
〖开课形式〗预开课程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6日
〖主办地区〗北京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田村路
〖百度搜索〗
关于举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政策解读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7年1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5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规范,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保障,为地方推进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指引。
为帮助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和领会该《办法》精神,积极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改善城市秩序,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于5月、6月分别在重庆、青岛举办“《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政策解读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详细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解读
1、《办法》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2、《办法》的适用范围;
3、城市管理执法的基本原则及分级监管;
4、城市管理执法的范围;
5、城市管理执法的主体;
6、城市管理执法的保障;
7、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要求;
8、城市管理执法的协作与配合;
9、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
(二)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解析;
2、《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解析;
3、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规〔2016〕142号)解读;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建办规函〔2016〕642 号)解读;
5、《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
(三)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要点解析
1、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改革历程;
2、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的改革决策背景;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4、《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
5、综合设置机构,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市县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推进市县综合执法,执法重心下移;
6、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执法权限的确定;
7、城市执法的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执法程序、办案流程、评议考核、执法责任制以及执法监督机制。
(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实务
1、城管执法的特点;
2、城管执法的主体;
3、城管执法相对人的确认;
4、城管执法的基本原则;
5、城管执法案件的管辖;
6、城管执法之行政处罚的运用;
7、城管执法之行政强制的运用;
8、城管执法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9、城管执法之行政执法文书;
10、城管执法的范围与相应的案例分析;
11、城乡规划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
12、城市管理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
13、城市管理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案情通报与案件移送制度;
14、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立与运用;
15、城市执法机构设置与执法队伍建设;
16、城管执法的灵活度与技巧、方法;
17、城管执法者的素质要求;
18、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19、城市管理执法的长效机制;
20、执法部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与媒体应对。
(五)地方先进经验分享、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各地方法制办、城管执法局(委、办)、城管大队、规划局、建设局、违法建设指挥部、拆(治、禁、两)违办、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19日-22日(19日为报到日) 重庆
2017年6月02日-05日(02日为报到日) 青岛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班费用2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专家咨询费、税费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安峰15120001161(微信)
报名咨询QQ:495785662
官方网站:www.ppp163.cn
(更多详细内容,欢迎登陆网站)
附报名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2017年4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