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北京职业经理人培训周末班
〖课程名称〗招标采购争议(质疑投诉)法律适用及处理实务
〖发布单位〗中国建筑人才培训网 → 进入主页
〖原 价〗¥2,800 〖优 惠 价〗¥2,800
〖学习时间〗3
〖开课形式〗预开课程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26日
〖主办地区〗北京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田村路
〖百度搜索〗
关于举办“招标采购争议(质疑投诉)法律适用及处理实务”
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刚刚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了2017年9大重点工作任务。如进一步释放国内需求潜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等工作重点,必将产生一系列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对于招标投标行业发展将是重大的利好。因此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政府职能转变和招标投标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广大招投标从业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依法组织实施,提高管理技能和实务操作水平,合理解决招标采购争议事宜,把握处理争议和提出争议的基本方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周刊社决定举办“招标采购争议(质疑投诉)法律适用及处理实务”专题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电子招标投标最新政策及法律适用注意问题
1、电子招投标需要涉及主要法律问题;
2、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的区别;
3、电子招标投标争议、异议和投诉的特殊之处;
第二部分:招标投标争议类型及法律责任
1、招标投标争议处理程序;
2、异议制度(招标异议、开标异议、评标异议等);
3、投诉制度(投诉事项、投诉处理 );
4、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复议;
5、招标投标争议的行政诉讼;
6、听证制度(行政听证 立法听证 价格听证);
7、民事诉讼与仲裁;
第三部分:专题问题探讨(结合具体案例解析)
1、招标文件中存在和国家行政管理规定有矛盾的瑕疵, 应如何处理?
2、招标文件中存在不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地方,签订合同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投标方案进行调整,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保障合法性?
3、招标人终止招标的法律责任;
4、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情形和区别;
5、提供虚假资料的标准及认定;
6、投标人业绩真实性的判断标准;
7、资格预审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8、低于成本价投标的标准及认定;
9、招投标关键环节的争议处理;
10、实质性响应中的“实质性”指哪些方面?
11、评标复议和重新评标的情形和区别?
12、投诉过程中,招标项目能否继续进行?
13、侵权责任的变现形式与后果;
14、合同执行和签订时、招标时存在较大差异,由此产生的问题该如何解决?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义务退还部分服务费?
15、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与合同变更协议的区别和认定标准?
16、招标项目合同执行完毕是否可以直接续签?
17、审计结论与合同价格的关系解析;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招标代理、投标单位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2日—26日(22日报到) 地点:大连市
四、相关费用
A: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中餐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B: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五、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安峰15120001161(微信) 报名咨询QQ:495785662
官方网站:www.ppp163.cn (更多详细内容,欢迎登陆网站)
《中国招标》周刊社
二0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