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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财规划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学员应该能够:
洞悉现代金融理财理论;
熟悉掌握各项理财工具;
提高为客户服务的综合技能;
具备较高的金融理财职业道德。
二、招生对象
银行的个人业务部管理人员、培训经理、客户经理和理财专员;
证券、基金公司的销售经理、投资顾问和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的培训经理、营销部管理人员、营业部经理、高级业务员;
投资中介公司、咨询公司及经纪公司专业人员;
提供理财咨询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律师;
从事收藏、典当工作的相关人员;
理财相关专业的毕业生、高年级在校生;
对理财规划有兴趣、有意成为理财顾问的各行业从业人员;
三、培训课程特色
整个课程通过基础知识、案例研究、项目分析、研讨的教学方式,使学员熟练掌握理财基本技巧,具备独立为客户量身定制一生的理财规划报告,培养学员开展理财服务和个人金融营销的能力。
四、招生条件
凡报考国家职业三级的,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凡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凡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取得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五、课程设置
理财规划基础、宏观经济分析、货币金融基础、财务会计基础、财务计算器的操作、
理财规划师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税务筹划、理财规划法律基础、
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投资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综合理财规划
六、考试与证书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发题库,在全国实施统一考试。
2)取得合格证书后,可以到金融保险机构从事专门的个人理财规划的服务指导工作,或者在社会上开办专门的理财服务机构,为客户从事专业化的理财服务工作。
(3)证书防伪标记:
1、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采用隔色彩红印刷;
2、证书内页和封二、封三、底边采用LDBZH浮雕印刷;
3、证书内页使用ZHYZG水印纸;
4、证书内页第二页套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章;
5、证书内页第三页发证机关加盖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能鉴定专用章”
6、内页第一页的国徽有红色荧光;
7、证书内页第八页加印了证书查询网址和查询电话
七、报考资料及联系方式
报考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三份、工作证明、两寸彩色照片四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