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湖北经济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2015经济师报名
〖发布单位〗职业技能 湖北采纳职业培训学校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学习时间〗随到随学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30日
〖主办地区〗湖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218号
〖百度搜索〗
湖北采纳职业培训学校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省级先进职业培训学校(批文号:鄂劳社函[2005]208号,办学许可证号:劳社民4200003000030号)。我校常年开设职业技能双证班,常年报名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和学历证书,证书均上政府网站查询,全国通用。热忱欢迎广大学员前来我校报名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证书申报办理!并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机构和个人与我校合作联合办学!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五)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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