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江苏其它资格认证培训周末班
〖课程名称〗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认证报名!
〖发布单位〗常州市振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17.63.11.58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1日
〖主办地区〗江苏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48号申龙商务广场东座14楼12B-03
〖百度搜索〗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签协议
《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鉴定估价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的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鉴定估价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鉴定估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有效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鉴定估价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强化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一、考试对象
从事对二次流通的商品、积压闲置物品、执法部门提供的罚没物品、抵债物资、抵押物品、古玩、字画等鉴估物进行鉴定,并估算其价值工作的人员。
二、级别
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工)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工)
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工)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技师)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成绩。
六、申报条件
鉴定估价员(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鉴定估价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估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鉴定估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鉴定估价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七、报名方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复印件2份、各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蓝底两寸免冠证件照5张。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老师 0519-88295815 QQ: 1767728898
网址:http://www.jsatc.org
http://www.jsatc.com
地址:常州市怀德中路48号申龙商务广场东座14楼12B03-12B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