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人事部负责审定。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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