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定义
运用煎、炒、烹、炸、熘、爆、煸、蒸、烧、煮等多种烹调技法,根据成菜要求,对烹饪原料、辅料、调料、进行加工,制作中式菜肴的人员。
2、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4、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色、味、嗅等感官灵敏,形体感强。
5、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6、申报要求
6.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6.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讪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考试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519-82231886,15961103672,QQ:18711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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