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医药市场,提高医药购销人员和中药调剂员的业务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合理用药;同时使从事中药购销人员和中药调剂员取得合法的执业资格。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药品管理法》、《中药购销员国家职业标准》我校特开设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培训班。 学习期间全天授课,节假日不休,届时将由经验丰富的专家按最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培训教程》全面讲解中药鉴别与应用,中药商品购销、中药保管、中药养护以及公关与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中药购销员资格证书(可作为中药经营工作的上岗凭证)、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医疗单位药房工作的上岗凭证)和我校的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结业证书。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具备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一.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二.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边疆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 四.学习费用 培训费、鉴定费、证书费:初级班1300元、中级班:1580元。报名费5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