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经理与物业项目负责人(物业项目经理证)的区别在于:、
一、组织考试培训在单位不同:
建设部全国城建《物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即物业经理上岗证培训对象是物业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负责人;国有企事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的后勤单位负责人、物业经理;房管所正副所长;写字楼、商厦、酒店的物业负责人;各大军区营房管理负责人等
而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物业管理系共同合作,物业项目负责人(物业项目负责人)在培训对象是: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相关人员即:在职物业项目负责人;或是物业企业推荐的后续储备的业务骨干人员
二、考试形式不一
建设部的物业企业经理证的已经于2006年12月底停考了,所以目前学校组织培训合格后即可上岗;颁发建设部证书,而证书的发证日期一定是2006年12月之前的,但是这个证书需要三年一次继续教育(复审)维持证书的有效使用;
而物业项目负责人的考试是2011年1月23日考试;第一批考试是2010年12月6日开始报名,12月31日报名截止;第二次考试是2011年5月15日;第三次考试是2011年7月10日考试;考试由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与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物业管理系共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