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却忽视了对环境、健康的关注,导致许多疾病的死亡率居高不下。大量的研究表明疾病的产生与我们饮食习惯的不科学、营养保健意识的淡薄有密切的关系。但当前我国大众百姓对营养知识了解不多,营养人才缺乏,许多医院的营养科形同虚设,众多的大专院校、中小、幼儿园的保健医师和营养配餐人员不懂营养;许多从事营养保健方面的营销人员也没有经过系统规范的营养培训。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规定:今后所有幼儿园、学校、医院、食品生产厂家、餐饮业、美容健身中心,保健品生产销售及保健咨询公司等必须配备专职营养师。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日本每330人就有一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而我国每65万人才有一名营养师,可见从事营养师工作的人才奇缺,;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的就业前景十分广阔。
招生对象和申报条件
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人员;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幼儿园、社区、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餐饮工作者及管理人员;健身教练、美容机构人员、高级管家及社会其他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各类人员。职业等级设置:助理营养师、营养师和高级营养师。
培训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助理/营养师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半年实践,实习经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原件)
2)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毕业,从事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
非本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3年以上。(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证明)。
3)在校学生(含自学考试)大专层次以上相关专业(同上)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2年以上;其他学生报考须按营养师教学大纲经系统培训180学时以上(培训学校结业证书或证明)。
4)持有营养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
二、高级营养师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领域工作或从事研究,教学8年以上;
2)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3)两位以上教授推荐;
4)在国内外刊物(含知名专业网站)发表相关文章2篇以上;
5)提供1万字以上的论文或系统方案设计。
高级营养师的评审一般在提交材料45天内完成,未通过者评审费不退,再次申报须三个月以后,费用减收另计。
授课内容及课时安排
独创4大模块培训方式,即食物选择、食谱编制、营养评价、营养教育等,综合临床、传统、心理、烹饪、运动等多项专业为一体的先进课程,包括营养学基础如能量、蛋白质、维生素等;各类食物营养如谷物食品、豆类及其制品、蔬菜和水果类等;各年龄段与各职业人群营养,如婴幼儿、青少年、孕妇及乳母、中老年人、运动员的营养保健等;临床营养和医院膳食;常见疾病的营养治疗,如消化道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食品的污染与预防;保健食品;药膳;手诊等内容,共计140课时。
认证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质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证书”是指由中国专业人才管理中心颁发的专业人才资质证书,盖”中国专业人才管理中心”和”全国专业人才考评委员会”章及钢印.
所颁发的证书具有权威性,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是各企事业单位聘用、任职、提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报名方法
您可通过两种方式申报该项国家级资格认证:
(1)网上报名:
进入“在线报名”页面,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后,客服人员将与您联系并确认你的报名情况。
(2)培训中心报名:
通过网站或宣传资料获取报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到就近的培训中心咨询报名。
报名资料
报名携带:两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及最高学历证复印件2张,单位证明文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