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吉林职业院校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湖南师范大学往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长春天宇之声培训学校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218.19.42.146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1日
〖主办地区〗吉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百度搜索〗湖南师范大学,长春艺术类,艺术类招生
一、招生专业简介
播音与主持艺术 (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学、美学、中外文学、传播学、播音创作基础、发声学、形体及表演、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基础写作、演讲与口才、影视文化等专业必修课程近40门。该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播音、主持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导播、广播电视技术、戏剧概论、视听语言、广播编导艺术、影视精品读解、电视音乐与音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课程。本专业面向电视台、电台和影视传媒机构,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功底、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频道的策划、编导、主持和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招生省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0 | 湖南、湖北、山西、河南、安徽、山东、四川、河北 |
广播电视编导 | 100 | 湖南、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四川、山西、安徽 |
各省招生的具体计划详见2012年生源计划表。我校面向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使用湖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与专业最低控制线。
三、专业考试考点及时间安排
见《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省外艺术类考试时间安排表》(2011
年12月20日左右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湖南省考生报名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湖南省考生校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联考合格,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艺术类专业准考证。
3、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4、音乐类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服饰艺术表演专业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校考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音乐类(舞蹈学专业):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美术类专业:素描;色彩。
服饰艺术表演专业:形体测量与摄像上镜;T台表演和展示(泳装、生活装);个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散文、诗歌等);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校考成绩,按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须我校校考专业合格,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成绩相同
时,专业成绩优先。
2、取得我校省外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填报服饰艺术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70%+高考文化分*3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考生报考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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