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辽宁其它资格认证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2012年辽宁省普通话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大连新科教育学校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219.137.131.81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9日
〖主办地区〗辽宁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大连西岗区新开路
〖百度搜索〗辽宁省,普通话考试,考试招生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是我国各民族之间相互交际和联系的纽带。国家文件规定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员、教师、公务员及在校大中专毕业生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测试的项目有四项:读单音节词,读多音节词语,朗读短文和命题说话。总分100分。划分为六个等级,一级甲等:97分以上(含97分);一级乙等:92分—96.9;二级甲等:87分—91.9分;二级乙等:80分—86.9分;三级甲等:70分—79.9分;三级乙等:60分—69.9分。为满足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对普通话标准的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举办普通话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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