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湖南企业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长沙企业培训师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
〖发布单位〗湖南工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中心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183.2.42.24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01日
〖主办地区〗湖南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湖南省图书馆
〖百度搜索〗企业培训师,资格培训班,企业培训
一、政策待遇
依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3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对已聘的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按业绩贡献相应享受同企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工资福利、带薪学习、培训、休假、疗养保健、出国进修等有关待遇;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80元/月的标准执行;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
二、培训对象
全国各企业从事培训和人力资源的相关人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大中专院校的教师和欲从事培训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助理企业培训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企业培训师(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高级企业培训师(一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
4、取得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四、培训内容
国家和本省的职业培训政策法规、培训经济学一般知识、培训项目与课程方案开发、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效果评价与考核、团队建没与人员管理、培训行为规范等。
五、证书
培训期满,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核。鉴定考试分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各项成绩均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
企业培训师一级 2800元(鉴定费、培训费、教材费)
企业培训师二级1520元(鉴定费、培训费、教材费)
企业培训师三级1200元(鉴定费、培训费、教材费)
(团体价格更优)
主要上课时间:每周六、周日
课时:60课时(40人额满开班)
七、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 上半年 4月15日 下半年 10月14日 |
考试时间 | 上半年 5月21、22日 下半年 11月19、20日 |
八、报考材料
1、填写核准表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复印件
4单位证明工作年限;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蓝底证照2寸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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