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就业培训中心——管工高级技师培训招生简章
一、培训对象
操作专用机械设备,进行金属及非金属管子加工和管路安装、调试、维护与修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7年或累计19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者。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取得本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取得本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5、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从事本职业一线生产(经营)工作者。
三、培训时间
培训200学时,常年接受报名(具体开班时间见报名处备索资料)。
四、培训内容及师资
1、培训内容:
1)识读施工图知识及施工用料知识;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知识;
3)制冷、高压管道安装及强度计算知识;
4施工质量检验与事故处理知识;
5)施工管理知识。
2、培训教材: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颁统一培训教材。
3、培训师资:由专业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和省厅领导授课。
五、培训费用及其它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费用
培训费:2060元/人 鉴定费:590元/人
书籍费:150元/人 合 计:2800元/人
3、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国家高级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和工作年限证明、一寸近照6张,二寸近照2张。
六、考核鉴定
培训期满,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统一鉴定考核,各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