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课方式〗重庆物业管理师培训日常班
〖课程名称〗物业管理教学
〖发布单位〗重庆市商联职业培训学校 → 进入主页
〖原 价〗面议 〖优 惠 价〗面议
〖发布者IP〗218.20.41.16
〖开课形式〗已确认开课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6日
〖主办地区〗重庆 [招生培训]
〖开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
〖百度搜索〗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培训,物业管理招生
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招 生 简 章
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33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物业管理,在我国作为一个年轻的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是大量的,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才希望加入这个队伍,但是实际上这方面的符合要求的专业性的人才是十分短缺的,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物业管理所需专门人才达到15万人,物业管理持证人员更为短缺。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炙手可热。
重庆市商业联合会职业培训学校经重庆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授权,在我市开展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旨在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水平,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 培训名称
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二、 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 报名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取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 培训课程设计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客户管理服务,方案制订,物业维护管理服务、环境管理服务等。
五、 培训师资:
培训师资由知名大学教授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六、 培训方式:不脱产(自学及面授)
七、 鉴定方式
参加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八、 结业待遇:
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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