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研究所是一个集科研、教学、培训、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研究机构,与国内外学术界,特别是财税领域的诸多科研、教学机构以及著名专家、学者保持着广泛的学术联系,与我国各级财税部门亦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公共财政研究所致力于积极参与中国财税政策的制定与制度设计,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思想库和智囊团的角色,其研究的范围涉及财税基本理论与基本研究方法、财税政策决策与制度设计、财税管理体制、宏观经济政策效果评价等方面。
为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研究所在北京开办“公共财政管理专业——财政与税务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专业与方向
公共财政管理专业—财政与税务管理方向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专以上学历免试入学,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备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3、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提交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两寸彩照2张和同底版电子照片(180*240像素,白底彩照)。不申请学位者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两寸彩色照片1张。
五、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20000元,报名费、教材资料费800元。
2、申请学位者参加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学费费用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3、进修班开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六、培养方式
1、周末班:学制1.5-2年,授课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内,每班限额50人。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选择1-2周周末授课,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2、地方班:学制1.5-2年,授课地点另定。集中授课:利用节假日集中授课,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3、系统班:学制1.5-2年,授课地点、学习方式另定。
七、证书与学位
1、完成规定学习项目的学员,经我校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究生同等学力结业证(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者由中国人民大学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八、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凡参加进修班学习、并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学校学位办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位课程的考试。经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办理课程考试的交费手续。
2、在取得《考试资格卡》四年内,必须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其中4门题库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外语、学科水平综合考试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余课程由系、所组织随堂考试。
3、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