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专业方向
国民经济学专业—金融投资与金融管理
二、进修时间: 学制两年
三 、课程设置
核心课程
邓小平理论专题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预测与规划(当代中国经济)、证券投资与政策分析、现代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金融投资风险管理、企业兼并与收购、企业成长战略、专业外语、数理分析方法与技术(学术论文写作)
跨专业选修课
会计学、国民经济核算
四、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获得大专以上学历者,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均可报名参加进修班学习。
3 、 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者;如工作不满 3 年,可以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进修班的考试,满 3 年后,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五、报名办法:
报名手续:
( 1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 2 )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3 )交同一底板一寸照片两张。
( 4 )交报名费 100 元人民币。
六、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七 、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上课时间为周六、周日或其他业余时间,每月隔周上课。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
八、 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结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详见说明)。
九、收费标准:
进修班学费 22000 元,书费、资料费结业证书工本费自理。学费一次性交清;进修班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位课程考试费及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另行交纳。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