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授权“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正式招生。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下称心理所,1956年经周恩来、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签字批准正式建立。是国家办的、我国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心理学研究机构,是中国科学院重点支持的直属创新工程单位之一,是我国心理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全国第一批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心理学博士后流动站,至今已经从事了48年的心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心理所拥有数以百计的心理学工作者,其中有一大批是国内外知名的心理学家,所内设有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是心理所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聚集着全国知名的专家并积累了丰厚的科研成果。
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并适应国内社会生活对心理咨询人才紧迫而巨大的现实需要,为帮助学校、医疗系统、企业管理人员和社会各界报考心理咨询师(三级),推动我国心理咨询职业化进程,心理所专门成立了职业技能培训部,"一条龙"式承办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考证的培训、报考和服务等事宜。
一、开学与上课时间
脱产班:7月份(假期班) | 周一~周五全天上课 |
业余班:2月份、8月份 | 周六、日全天上课 |
远程+面授班 | 按教务处安排寄书开课,考前集中安排串讲 |
开学与上课时间的确定依据学员参加5月或11月由劳动部组织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劳动部有关文件为准,考试时间如果调整则培训时间会作相应调整。各类班都在劳动部组织的考试前完成授课、辅导答疑和摸拟考试等培训内容。
二、教材与课程
教材:选择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专家编写的专门教材。
课程: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咨询员的培训课程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大部分。
(1)理论知识: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及咨询心理学。
(2)操作技能:心理诊断技能和心理咨询技能。
(3)考前冲刺辅导:全真模拟考试与答疑。
三、培训方式
专家面授:相关专家亲临面授指导、试题分析、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等。劳动部规定统 一专用课件参考。
技能训练:依据职业资格鉴定要求,进行技能训练。
考前辅导:直接由《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编审组专家辅导。含考前串讲、试题分析、 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答疑等。
四、结业与证书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在正规培训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由培训部门发放毕(结)业证书,并组织安排参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举行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员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初级)。
五、资格考试
中科院心理所职业技能培训部专门从事培训班的管理、督导、报考、服务事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与学员共同努力争取较高的通过率,并同时兼顾操作性职业技能,为国家培养大批紧缺的高水平心理咨询人才。学员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免费再学一次。
六、继续培训与督导
凡取得心理所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结业证书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有资格申请加入心理所心理咨询师联合会,参加后期继续培训,从业者可以接受心理所专业咨询师督导(具体细节另做说明)。
七、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八、报名、录取与收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者请电话预约。
录取事宜:经审核择优录取者,由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发《录取通知书》,按通知要求交纳培训费用(中途不办理退学手续)。
报名手续: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费100元。
培 训 费:心理咨询师培训费4500元/人(含理论培训、考前辅导、技能训练和教材费用)。
备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